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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发布楼市调控通知:社保需连缴3年 认房又认贷

发布时间: 2017-03-29 09:05:46

来源: 中国新闻网

分类: 行业动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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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料图:置业顾问为民众推荐商品房户型。 中新社记者 韦亮 摄

28日晚,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发布《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》,引发关注。

《通知》指出,对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,暂停向其销售18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。此外,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可根据国家相关住房信贷政策规定和本市实际,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,执行“认房又认贷”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。

原文如下:

各有关单位:

为合理引导住房需求,遏制房价过快上涨,稳定市场预期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对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,暂停向其销售18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。

二、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家相关住房信贷政策规定和本市实际,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,执行“认房又认贷”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。

三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,需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。

四、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依合同约定开竣工、捂盘惜售、捆绑销售、变相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
五、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布虚假房源信息、虚标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
本通知自2017年3月29日起实施。

责任编辑: cq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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